2020年东莞公租房 2021东莞公租房条件调整一览

各园区、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月19日 , 我市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府办〔2021〕207号) , 文件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 , 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从1060元上调至1100元 。由于我市户籍家庭准入条件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 ,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要求 , 现对我市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准入条件进行调整 , 具体如下:
一、准入条件调整情况
(一)廉租住房家庭调整情况 。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2200元(含2200元) , 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
(二)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调整情况 。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3300元(含3300元) , 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64000元(含264000元) 。
(三)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调整情况 。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4400元(含4400元) , 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64000元(含264000元) 。
二、执行时间
上述调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2021年5月14日)起正式执行 , 本通知发布时仍在审核的保障申请资料按照新标准进行审核 , 本通知发布时已完成审核的保障申请资料按照旧标准执行 , 不作调整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东莞公租房 2021东莞公租房条件调整一览】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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