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通知( 六 )


文化素质考试期间,省招考中心向各市派出巡视检查团,监督检查所到市对口升学考试情况,各市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省派巡视检查团的工作 。
各考点在考试期间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举报信箱由考点主考和省派巡考员共同管理,对举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招考中心汇报 。
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对因招生考试中心、考点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七、评卷、复查
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考试各科试卷全部采取网上评阅的方式 。答题卡的扫描及选择题答卷的评阅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组织实施;非选择题答卷的评阅工作由承担评卷工作的院校全权负责,经费包干 。评卷院校要严格按省招考中心有关规定做好评卷工作,做到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省招考中心向评卷院校派驻质量监督组和技术持组,对评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支持 。
6月26日,考生可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于6月28日至29日在原确认点申请成绩复查,复核结果由确认点负责通知考生 。
八、奖励照顾政策
(一)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各比赛项目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文化素质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文化素质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
(二)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全国等级奖和全省一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也可先享受加分照顾参加本科院校录取,若未被本科院校录取,可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由考生自主选择 。
以上政策,2019年7月—2022年5月所获奖项有效 。
(三)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旅游服务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等15类专业考生,对获得上述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免试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视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 。
以上政策,2019年7月—2021年12月所获奖项有效 。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退役士兵在文化素质总成绩中加10分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文化素质总成绩中加20分 。
(五)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享受照顾加分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高职院校录取 。
(六)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 。所有获得加分奖励资格和免试资格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文件为准,审查合格的加分考生名单,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加分奖励和免试入学政策 。
九、填报志愿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 。对口升学本科分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两批,每批分别设五个平行志愿,专科设八个平行志愿 。考生可在7月初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
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查看、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结束后,不能再修改 。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招生正常秩序,考生必须慎重填报志愿,招生部门按考生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申请退档,不得转录到其它院校,否则即视为考生放弃被录取资格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