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通知( 七 )


十、录取
对口升学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 。
对口升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本科录取分两批进行,分别按与计划招生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 。本科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 。专科(高职)院校录取时,免试生和退役士兵考生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优先录取,然后划定各专业类别专科(高职)院校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生源不足的专业,可调整招生计划 。
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旅游服务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等15类专业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根据文化素质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 。文化素质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
外语类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文化素质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文化素质总成绩相同的,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
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在划定的文化素质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依次为文化素质总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优先投档录取 。
符合高职院校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免试到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学习 。
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录取到其填报的高职院校专业学习 。
录取过程中,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平衡,以及个别考生放弃录取机会产生的缺额,将及时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开征报志愿,补足缺额,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
录取结束后,省招考中心统一打印录取花名册,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对口升学录取专用章” 。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花名册签发录取通知书,并按有关程序下载、打印考生电子档案,加盖招生院校印章 。被录取的考生,未经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
新生入学后,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发现不合格和违纪舞弊的学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省招考中心 。
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北京市的高等职业院校除外)等有关手续,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待遇相同,采取全日制在校学习方式,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和就业报到证 。
附件1

山西省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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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山西省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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