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不符合新规的电动车过渡期为几年

问:大连不符合新规的电动车过渡期为几年?
答:过渡期有效至2022年12月31日 。
为规范大连市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
《通告》指出:
【大连不符合新规的电动车过渡期为几年】对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 。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以下简称核心区)实行总量控制,分批上牌,优先限量办理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 。本市其他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分区通行、区域限行”等原则,细化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 。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登记并发放过渡期标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登记车辆性质与司法鉴定意见不一致的,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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