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患者住院费全额保障”调查:多地执行细节不一,有患者需先结算后退费


“新冠患者住院费全额保障”调查:多地执行细节不一,有患者需先结算后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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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
广东省医保局近日通过“广东发布”回应了1月8日前入院的政策:1月8日前,确认疑似和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 , 同样纳入特殊医疗保障政策 。与1月8日后的规定相比 , 该规定包括疑似患者,且没有对是否第一诊断作出限定 。
广东清远医保局1月30日在公众号发文表示,由于当时医疗费用保障政策的调整滞后,目前卫健部门联合医保部门正在收集统计1月8日前入院新冠病人的信息 , 待有关行政部门明确保障方案后 , 认定符合保障范围的,再由医院另行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这部分患者应先按普通医保政策结算 。
西安市医保局通过媒体表示,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月7日期间住院的新冠患者 , 个人负担部分仍会由财政补助 。
基础病治疗费用能否报销?
多省财政称“费用认定由卫健部门和医院负责”
对四部门《通知》,各地对“符合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的理解成为关键 。在此过程中,不少患者的核心关切有两点,一是基础病治疗费用能否全额报销 。
【“新冠患者住院费全额保障”调查:多地执行细节不一,有患者需先结算后退费】对此,广东给出了详细规定,要看新冠是否是入院第一诊断:“乙类乙管”后,入院第一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的留观、住院医疗费用,包括治疗相应的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等,给予全额保障 。入院第一诊断为其他疾病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 , 符合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 , 给予全额保障,其他疾病治疗费用按普通住院政策支付 。
“新冠患者住院费全额保障”调查:多地执行细节不一,有患者需先结算后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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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图据图虫创意
据海南官方通知和西安市医保局对媒体的介绍,两地都需要把新冠治疗费用和其他疾病费用分开结算,不属于新冠治疗的不纳入补助;无法分开的,一同纳入补助 。天津也表示,要分开上传 。这也导致无法当场直接补助 。
多省财政厅在向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明确了财政报销政策之后表示,具体符合条件费用的认定,由卫健部门和医院负责 。山东、江西省财政厅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只报销经卫健部门细则认定的新冠治疗费用 。
另一个关切点是“未作新冠诊断”如何报销 。
对于“请问病历写的是病毒性肺炎能报吗?”的问题,广东省医保局在“广东发布”的回应重申了上述“乙类乙管”前后的政策支付范围 。还有“阳过”的问题 。
有病人表示,“之前在家治疗的时候是抗原阳性 , 转阴后才去医院 , 诊断上没写新冠 , 但明显开了阿兹夫定 , 该怎么算?”对于类似疑问,广西梧州市医保部门回应,“阳过”的肺炎是否由新冠病毒感染导致,需要由专业医生诊断认定 。
个人负担部分谁来支付?
财政资金待下达,“可先结算后退费”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了解到,对于个人负担部分具体由哪一级地方财政先行支付,部分省份规定为“就医地财政” 。更具体的规定有,海南为省级财政;山东、江苏、陕西为市级或以下财政;广西和广东佛山为收治医疗机构同级财政 。天津规定,财政补助费用先行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收治医疗机构结算,定期汇总后与财政部门结算;江西明确,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再向财政部门申请结算 。对此,江西省财政厅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表示,资金量比较大 , 可能有些医院没有垫付,财政补助工作在后续开展,有时间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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