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青岛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青岛本地宝户口专题为您带来青岛户口政策 , 青岛户口迁入、迁移、变更办理等信息 , 希望对您的户口办理方面的疑惑有所解答 。详情请阅读下文
办理条件 注:以下城区指: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新区指: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 。
一.购房落户
城区购房落户:在城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 , 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 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落户 。
注::无一二手房和贷款、社保证明、纳税证明以及买房时间限制 , 但必须是房屋产权人办理落户
新区购房落户:在新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 , 取得不动产权证的 , 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在居住地申请落户 。
二、人才引进落户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 可申请在青岛市城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新区(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落户 。
(一)高层次人才
符合《关于印发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发〔2018〕27号)的人员 。
(二)学历人才
1.50周岁以下 , 取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2.45周岁以下 ,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
3.40周岁以下 , 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的人员 。
(三)技术技能人才
【青岛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青岛户口迁入办理指南】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
2.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 , 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 或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人员;
3.有接收单位 , 近3年获山东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青岛市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的人员;
4.有接收单位 , 45周岁以下 , 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
5.有接收单位 , 45周岁以下 , 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
6.有接收单位 , 40周岁以下 , 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有接收单位 , 35周岁以下 , 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且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其中 , 在新区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已落户新区的上述人员拟迁往城区的 , 应达到相应城区落户条件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 。

三.市内迁移落户
㈠本市户籍人口(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在本市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 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将户口迁移至合法固定住所 。
注:
?迁入县域人员且登记常住家庭户口的 , 可以迁入城区、新区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 。
?迁入县域人员且登记集体户口的 , 满5年以上 , 在城区、新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入城区、新区 。
㈡夫妻之间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学龄前儿童投靠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已婚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
㈢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 , 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 , 可以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
㈣ 驻青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集体户人员 , 因工作变动迁往现工作单位集体户或者人才集体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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