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上述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和标准如有调整 , 按调整后的文件执行 。
本通知未尽事宜 , 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办理 。
本通知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 , 有效期三年 。原《关于统筹全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19﹞81号)同时废止 。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2日
相关经验推荐
- 中山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 中山市住房改革补贴发放办法
- 中山市住房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呢 中山市住房补贴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 中山住房保障家庭住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中山住房保障家庭住房补贴标准
- 中山市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流程
- 中山领取住房租赁补贴需要哪些条件及资料?
- 关于大石桥市部分地区提级为中风险地区的公告
- 关于葫芦岛市开展第二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 重庆市公积金贷款规定 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规
-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重庆市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
-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20 2022重庆公积金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