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宁变法失败的原因-假改革之名行腐败之实( 二 )


首先利息并不低 。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 , 利息二千 。这其实已经很高了,而各地还要加码 。地方上的具体做法是,春季发放一次贷款 , 半年后就收回,取利二分 。秋季又发放一次贷款,半年后又收回,再取利二分 。结果 , 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四千 。原本应该充分考虑农民利益的低息贷款,变成了一种官府垄断的高利贷 。而且,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 , 竟达到原先设定的三十五倍!
利息高不说,手续还麻烦 。过去,农民向地主贷款,双方讲好价钱即可成交 。现在向官府贷款 , 先要申请,后要审批,最后要还贷 。道道手续,都要求人 , 托请,给胥吏衙役交“好处费” 。
每过一道程序,就被贪官污吏敲诈勒索从中盘剥一回 。这还是手续简便的 。如果繁琐一点 , 则不知要交费几何!农民身上有多少毛,经得起他们这样拔?
更可怕的是 , 为了推行新政,王安石给全国各地都下达了贷款指标,规定各州各县每年必须贷出多少 。
这样一来,地方官就只好硬性摊派了 。当然,层层摊派的同时 , 还照例有层层加码 。于是,不但贫下中农 , 就连富裕中农和富农、地主,也得“奉旨贷款” 。不贷是不行的 , 因为贷款已然“立法” 。你不贷款,就是犯法!
结果,老百姓增加了负担,地方官增加了收入 。而且,他们的寻租又多了一个旗号 , 可以假改革之名行腐败之实了 。改革帮了腐败的忙,这恐怕是王安石始料所未及的吧?
所以 , 不要以为贪官污吏害怕改革 。不,他们不害怕改革,也不害怕不改革,只害怕什么事情都没有,什么事情都不做,无为而治 。如果无为而治,他们就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捞钱了 。相反,只要朝廷有动作 , 他们就有办法,倒不在乎这动作是改革还是别的什么 。
比方说 , 朝廷要征兵,他们就收征兵费;要扫黄,他们就收扫黄费;要办学,他们就收办学费;要剿匪,他们就收剿匪费 。反正只要上面一声令下,他们就趁机雁过拔毛!
何况这次改革的直接目的原本就是要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这样一种改革,说得好听叫理财 , 说得不好听就只能叫聚敛 。我们知道,在当时的条件下,国民生产总值基本上是一个常数 。财富不藏于国,即藏于民 。
国库里的钱多了,老百姓手里的钱就少了 。变法以后,神宗新建的三十二座内殿库房堆满绢缎,只好再造库房 。但这些财富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是从地里长出来的吗?显然不是 。正如司马光所言 , “不取诸民,将焉取之”?
也许,这便正是所谓保守派主张渐进式改革甚至暂不改革的原因之一 。
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在变法之初,司马光就对神宗皇帝明确指出:“国用不足,在用度太奢,赏赐不节,宗室繁多,官职冗滥,军旅不精 。”显然 , 这都是政治问题,不是经济问题 , 更不是技术问题 。
因此改革必定是一个系统工程,当然只能从长计议 。难怪司马光要说:“必须陛下与两府大臣及三司官吏深思救弊之术,磨以岁月,庶几有效,非愚臣一朝一夕所能裁减 。”像王安石那样蛮干,岂有不失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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