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三 )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 。纳税人如需提前或延后办理的,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在年度汇算期内办理 。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
十二、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二款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
特此公告 。
附件:
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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