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2022( 四 )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 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应根据统一安排 , 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入学申请 , 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 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 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 , 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 , 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
各校可根据工作需要 , 查询随迁子女学籍证明等材料 。区教育局将在浦口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 , 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
(五)关于摇号
有参加南京外国语学校、区内热点公办初中、民办初中电脑摇号需求的新生及监护人 , 6月8日关注在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方案 。
二、公办初中招生入学
所有公办初中新生按施教区报名入学 , 保证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7月2-3日根据预约时间到所属施教区初中现场初审材料 。逾期未到现场初审材料的 ,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江浦街道范围内初中学校7月4-8日由教育局集中审核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要接收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和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
2022年浦口二中停止招生 , 启动北花园路学校初中部(暂定名)招生 , 利用巩固10号地学校过渡办学 , 招生范围为浦口二中原施教区 。
三、民办初中招生入学
南京汉开书院学校初中部、南京书人实验学校初中部及南京苏杰学校初中部是区内民办初中 , 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 具体报名和招生要求见《浦口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
四、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
按《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2〕3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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