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 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厦门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厦门市人社局关于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精神 , 市委市政府立足本市实际 , 遵循与城市承载能力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 坚持稳步开放、有序放开 , 实行差异化的岛内外落户政策 , 于近期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 。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 , 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 围绕办理人才引进、迁入人员社保审核等工作做好对接准备 。
二、目标任务
通过优化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师、技工院校毕业生等群体落户政策 , 促进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翔安区人员落户 , 推动落户经办项目实现全程网办 , 更好地推动人口集聚、吸引人才落户、优化营商环境 。
三、工作进展
为加快政策落地 , 我局在原有经办系统基础上增设业务类别 , 即在我局原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毕业生接收核准”、“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和“厦门市投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项目下增设相关业务类别 , 借助原成熟的审批服务系统 , 确保新政出台后 , 经办环节无缝衔接、审核工作有序开展 。
四、范围期限
本实施细则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的配套文件 , 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 有效期5年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及本实施细则公布执行后 , 本市原有规定及做法与其不一致的 , 均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及本实施细则为准 。
【2022最新 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落户厦门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五、主要内容
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拟落户本市的 , 由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http://xm.zwfw.fujian.gov.cn),选择法人办事 , 查找到“毕业生接收核准”、“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部分条件审核”和“厦门市投资企业骨干员工申请落户社会保险审核”项目后 , 根据业务类别对应的具体办事流程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审核通过后 , 我局经办系统将以短信通知单位经办人 , 并推送相关信息到公安机关 , 落户人员再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具体落户要求、所需材料、经办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办理时限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已在本市就业的 , 可在毕业年份内按应届毕业生身份落户本市;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 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 , 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 , 可落户本市;
3.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 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 , 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 , 可落户本市;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 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 , 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 , 可落户本市 。其中 , 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 毕业后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的 , 参照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办理;
5.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 以及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 已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 , 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的 , 可落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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