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晋江市集聚毕业生来晋就业创业服务指南( 三 )


(3)高教发展中心拟定兑现意见向市政府提出资金申请,根据市政府批复 , 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后 , 由高教发展中心发放至高校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5-85002588)
六、高校举办校园招聘补助
【牵头单位:高教发展中心】
1、申请对象
在校内举办线上或线下校园招聘活动的本地高校
2、补助标准
在校内每举办1场线上或线下校园招聘活动 , 单场邀请本市用人单位达到30家的 , 按线上每场3000元、线下每场10000元标准给予高校活动补助 , 每所高校每年补助场次不超过3场 , 以实际活动支出金额予以结算 。
3、申报材料
(1)《高校举办校园招聘补助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
(2)校园招聘活动证明材料(方案及预(决)算、企业名单及签到表、岗位信息表、报道或活动照片);
(3)费用支出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
4、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高校向高教发展中心提供完整有效的申报材料;
(2)高教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后 , 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3)高教发展中心拟定兑现意见向市政府提出资金申请 , 根据市政府批复,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后 , 由高教发展中心发放至高校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5-85002588)
七、高校”留才奖”
[牵头单位:高教发展中心]
1、申请对象
本地高校教师 。
2、补助标准
每引荐1名毕业年度毕业生首次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满6个月的,按每名学生400元标准给予对应教师个人奖励 。
3、申报材料
(1)《高校“留才奖”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
(2)引荐就业或自主创业相关证明材料(就业:需提供企业出具的引荐就业证明、工资流水、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自主创业:需提供创办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证明) 。
4、工作流程
(1)每年1月、6月、10月 , 申请人填写《高校“留才奖”申请表》(附件4) , 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 报所在高校初审;
(2)各高校对本校教师申报材料逐一审核 , 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高教发展中心;
(3)高教发展中心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 审核通过后 , 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高教发展中心拟定兑现意见向市政府提出资金申请 , 根据市政府批复 , 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 , 发放至教师个人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5-85002588)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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