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2年合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办+民办):
01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认真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规定 。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或委托第三方选拔学生 。
(二)属地管理原则 。各县(市)、区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责任,统筹公办、民办、高校附属中小学和市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认真制定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时公布学区划分方案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均衡分班的要求 。
(三)免试就近原则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学区或民办学校审批地范围的确定、调整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执行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
02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 。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
03招生入学内容
(一)公办学校招生 。
1.招生时间 。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6月下旬开始,市区时间安排见下图,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 。
3、招生办法 。
4.严格执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 。市区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
(二)民办学校招生 。
1.招生时间 。从6月下旬开始,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 。
2.招生方式 。民办学校统一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登记系统”,采取“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录取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通过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和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按上述民办学校招生要求执行 。
3.招生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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