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关于调整2022年度市区住房保障标准通知( 三 )


(七)实物配租租金减免标准:免收持有效低保证的低保家庭租金;持有残疾证、特困证、低保证的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减免50%的租金 。对符合条件并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住公租房的 , 给予适当租金减免 , 具体减免标准参照低保证减免政策执行;配租家庭中有困境儿童的 , 参照低保证减免政策执行;配租家庭有两个未成年子女的 , 租金减免30% , 有三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 , 减免50% 。上述租金减免情形不可叠加享受 , 如同时符合多个减免条件的 , 按最高标准予以减免 。
(八)在实物配租房源不足的情况下 , 先予以租金补贴保障 , 补贴标准按照同类家庭租赁补贴标准计算 。经复核通过的轮候家庭按申请时间顺序予以保障 。
(九)公租房租赁住房合同有效期内 , 如家庭人口、收入等发生变化的 , 经复核 , 租金标准从下一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调整 。复核结果未认定前 , 按原家庭收入类型收取租金;原低保家庭无法提供有效低保证的 , 暂按低收入类型收取租金 。
(十)淮安市户籍农民申请共有产权房 , 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 , 对所购房屋落户不作要求 。
(十一)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 , 可以与其共同生活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法定监护人共同提出实物配租申请;实物配租在保的 , 可申请转为租赁补贴保障 。
(十二)优化实物配租房源调换 。
1.有下列情形的首次摇号配租的家庭 , 可申请低楼层或电梯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重度残疾或重大疾病患者(同上) 。
2.有下列情形的居住非电梯房已配租家庭 , 可向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调换低楼层或电梯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中有重度残疾或重大疾病患者 。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 , 依申请时间摇号取得调换房源 , 且调换前完成原承租房屋退房手续 。
3.已配租家庭因工作、生活需要 , 在双方自愿前提下 , 可到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相互调换手续 。
4.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 , 配租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 , 优先摇号配租较大户型的公租房 。
上述规定涉及的房产信息以房产交易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审核依据 , 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以个人如实申报和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审核依据 。
八、经外办(台办)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的港、澳、台人员和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现役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予以优先保障 。
九、以前文件规定的住房保障准入条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 , 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未作规定的 , 按以前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
十、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
淮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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