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鹿泉区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石家庄市电动摩托车上牌规定

【石家庄鹿泉区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石家庄市电动摩托车上牌规定】石家庄鹿泉电动车上牌新规定如下:
一、原各乡镇56个上牌点全部取消,仅保留交警大队上牌点,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可到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上牌 。
二、交警大队上牌点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 下午2:30-17:00
三、上牌地点:307国道交警大队业务大厅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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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法定登记上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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