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指南 广东以工代训补贴办法( 二 )


④就业因难人员证明材料(如就业困难人员类型由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认定的,则企业无需提供该项材料) 。
补贴申请机构:
区级及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区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如下:
禅城区:0757-82268291
南海区:0757-81630875
顺德区:0757-22831057
高明区:0757-88823463,0757-88231920
【佛山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指南 广东以工代训补贴办法】三水区:0757-87717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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