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生育保险未缴满12个月如何申领津贴?

方法一:
累计省内异地2015年1月起的生育保险年限 。参保职工在佛山市参加生育保险累计不满12个月 , 需累计省内异地的生育保险参保时限才满12个月的 , 参保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供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①省内异地出具的2015年1月起参加生育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佛山生育保险未缴满12个月如何申领津贴?】
②参保职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
PS:经审核无误后 , 再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相关业务
成功办理后如果生育保险已满12个月的 , 可按上述就医确认手续办理就医确认 。
方法二:
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 , 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次月1日起1年内可向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 其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按阴式分娩2400元、剖宫产4000元的结算标准予以报销 , 低于结算标准按实报销 , 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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