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起,在上海市以及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或随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可在实际居住地向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主要包括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不再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和入户地之间来回奔波 。
【江苏南通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 哪些人可以在南通办理新生儿落户】
文章插图
相关经验推荐
- 南通新生儿落户办理流程图 南通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
- 南通新生儿落户办理所需材料清单 南通新生儿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 长三角人员在南通新生儿落户指南 南通人才落户流程
- 南京准新生儿医保微信怎么缴费 南京儿童医保微信怎么缴费
- 江苏税务缴纳准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的 江苏税务缴纳准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
- 支付宝交南京准新生儿医保是什么流程
- 南京准新生儿缴费流程汇总 我的南京准新生儿怎么缴费
- 南京准新生儿医保线下缴费地点 南京准新生儿医保线下缴费地点查询
- 南京怀孕多少周可以交准新生儿医保 南京怀孕多少周可以交准新生儿医保
- 江苏镇江市:120吨储备冻猪肉今起投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