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维持原判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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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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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原题为: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维持原判)
2023年1月10日 ,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当事人的儿子王先生告诉九派新闻 , 其母丁女士起诉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徐农商行)一案有了新进展:他们等到了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
1200万存款被银行职员私自转走:储户被判担责八成,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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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书 。图|受访者提供
王先生表示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将会提出申诉 。
判决书显示,针对丁女士对自身财产是否尽到安全保管的注意义务,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争议,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一般情况下,存款人办理个人储蓄业务前,对个人账户资产情况应当知晓,否则无法办理后续的个人储蓄业务 。而丁女士长期将身份证等交给他人,对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不法侵害,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未对自身财产尽到安全保管的基本注意义务,应对自身的财产损失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 一审判决其对存款损失承担80%的责任,并不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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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决书 。图|受访者提供
针对清徐农商行对储户存款是否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 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争议,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清徐农商行对涉案的大额款项当天或次日存、取 , 未尽到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的审慎注意义务,故对丁女士的案涉存款损失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原审判决清徐农商行承担20%的责任 , 也并无不当 。
【1】骗局:完成2000万任务就有资格当主任行长
丁女士和丈夫在清徐县做了一辈子生意,尝试过多种行业,也攒下了不菲的积蓄 。
因为清徐农商行是县城里比较大的银行,而且网点很多,存取钱相对方便,丁女士便把钱存在这个银行 。
出生于1989年的王某,事发时是清徐农商行职工 。据王先生称,王某在这个银行工作多年,是银行经理 。此外,王某也是他们的远房亲戚 。平日里他们和王某的往来不多,只在逢年过节走亲戚的时候碰过面,他对王某的印象是“不爱说话” 。
丁女士称,2017年初,王某找到她家里 , 希望他们能帮助其完成理财任务 。因为之前曾配合王某完成过银行的取款和理财任务 。虽然和以前不一样的是,这次是以王某的名义投资理财,但信任王某的丁女士还是答应帮忙 。
王某也曾在供述中称,自己以完成银行理财任务为借口从丁女士处骗取钱财 。
2017年,丁女士先后给王某转了400万和100万 。丁女士的丈夫曾索要购买理财产品的凭证,被王某推脱说他先保管,等到期了再一起给 。
原本答应的一年理财到期之后 , 丁女士多次去询问理财的进展,被王某以“要到年底才能到期”“单位职工的理财必须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取出来”等理由推脱 。直到2019年3月份,王某才说,500万理财已经取出来了 。王先生称 , 王某当时说“连本带利一共是543万 。”
但王某紧跟着又说,现在银行有政策,如果能完成20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任务,就有资格当主任行长 。其请求丁女士夫妇帮忙完成存款任务,把理财取出的500万连本带利直接转存 。
丁女士的丈夫认为这是好事,再一次答应了他 , 并打算将手头的200万活期转成定期支持他 。而他们不知道的是,王某并没有把原先的那500万用于理财,连本带利的543万更是无稽之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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