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71.5亿!安徽一犯罪集团用445家“空壳”公司骗税,主犯获刑20年


涉案71.5亿!安徽一犯罪集团用445家“空壳”公司骗税,主犯获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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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71.5亿!安徽一犯罪集团用445家“空壳”公司骗税,主犯获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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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原题为:涉案71.5亿!安徽一犯罪集团用445家“空壳”公司骗税,主犯获刑20年)
445家“空壳”公司,银行资金流水数据等上亿条 , 财务资料、假公章等百余箱……近日,据安徽“宣城检察”官微披露,安徽宣城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了全市最大涉税犯罪案 。
公开披露显示,2015年以来 , 被告人张某凌为谋取非法利益,成立宣城市大凌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大凌公司”),并以此为管理平台(无实际业务),先后纠集被告人张某艳、王某、吴某等人 , 陆续成立财务部、业务发展部、宣城办事处等部门 , 注册、租用、购进445家“空壳”公司,长期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 。
据悉 , 该案也是宣城市史上最大的一起涉税犯罪案 , 涉案金额达71.5亿元,共有52名被告人,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共8个罪名 。
445家“空壳”公司骗税
据第三方平台天眼查资料,大凌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在大凌公司的墙上 , 贴着“做别人不愿做的事”“做别人不敢做的事”“做别人做不到的事”三句标语 。
看似励志的背后,却暗藏着不为人知的犯罪勾当 。检方披露信息显示 , 自大凌公司成立开始,2015年10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张某凌就以大凌公司为管理平台,安排被告人张某某、王某、吴某等人注册、租用、购进445家空壳公司,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金等手段骗取国家税款 。
这些空壳公司全部由张某凌实际控制,分布在安徽省、江西省等多地 。为骗取国家增值税税款,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张某凌根据客户需求对应成立商贸、建材、运输、网络文化(人力资源)、机械设备租赁、劳务等各种类型的公司,“代开”不同类型的发票 。
但这些公司实际并未开展经营,却披上各色“外衣”疯狂开票敛财 。以运输公司为例,以张某凌为首的虚开犯罪团伙,没有货物、仓库、进出库单、仓库保管员、联系货物人员,公司的固定资产只有用张某凌和大凌公司进行登记的50多辆客车,用于在外“跑业务”,去码头找其他公司的货运运输单、加油票做账应付税务检查 。
在无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张某凌犯罪团伙采取虚构业务往来、虚假资金支付、资金回流等手段,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票43283份,价税合计45亿余元,税额4.5亿余元,已认证抵扣税款4.5亿余元;虚开增值税普票8575份 , 价税合计8亿余元 。骗取地方财政奖补资金5亿余元 。
与此同时,在2017年12月至2019年9月期间 , 张某凌犯罪团伙还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从35家上游石化公司、空壳企业等虚开增值税专票认证抵扣增值税税款,价税合计18亿余元 , 税额2亿余元,已认证抵扣税款2亿余元 。
【涉案71.5亿!安徽一犯罪集团用445家“空壳”公司骗税,主犯获刑20年】
涉案71.5亿!安徽一犯罪集团用445家“空壳”公司骗税,主犯获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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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宣城检察官微
主犯获刑20年
为掩盖犯罪事实,该犯罪团伙通过虚构业务,大量伪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印章等手段逃避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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