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佛山市中考录取工作 佛山市2021年中考招生计划

一、基本情况:
佛山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已正式启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已确定录取结果并由招生学校对外公布 。
提前批和第一批根据投档规则,结合考生基本情况、志愿和成绩,以及招生学校计划和招生方案等,划定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及学校录取标准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学校具体的录取标准详见正式文件 。
7月16日-19日,各区确定第二批招生学校录取标准和录取 。
7月20日-22日,普通高中学校征集志愿和网上补录 。
7月23日-24日,市招生办确定第三批招生学校录取标准和录取 。
7月25日,各区确定第四批招生学校录取标准和录取 。
7月26日后,市招生办将录取及投档数据上报省考试院,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后续业务切换到省平台操作 。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实行注册入学,实行自主招生 。
三、温馨提醒:
㈠佛山市高中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统筹管理、数据集中、实时监控、分批录取”原则,统一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招生 。
㈡2021年中考录取通知方式继续由考生直接通过佛山招考网获取电子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不提供纸介质录取通知书 。考生须关注中考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及时查询录取情况,点击电子录取通知书链接的招生学校网址,了解新生注册要求,准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避免错过注册时间,错失录取资格 。
㈢第二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征集志愿,其中公办高中面向区内征集,民办高中面向全市征集 。考生请密切留意市、区教育部门网站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 。
㈣非广东户籍升入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及其家长请注意,考生若希望今后在本地参加普通高考,应认真领会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的有关规定,对照异地高考政策要求,主动创造条件,及时且连续办理居住证、参加社保等,以免影响将来普通高考报考 。
㈤关于录取最新进展和录取结果查询,请考生留意佛山市教育局网站和佛山招考网公告,也欢迎社会各界关注“佛山招考”“佛山教育”微信公众号 。自主招生、提前批和第一批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详见佛山教育局官网和上述公众号 。
四、落实“九个严禁”招生工作纪律:
㈠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㈡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㈡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
㈣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㈤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
㈥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㈦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㈧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㈨严禁公布、宣传、炒作“状元”和升学率 。
五、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资格线: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今年中考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设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资格线,其中:
? 公办普通生总分510分
? 民办普通生总分430分
? 艺术特长生(含民办)总分400分
? 体育特长生(含民办)总分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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