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一览表( 二 )


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工商营业执照,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4

境外群体类

在本市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


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教育部门向申请人收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复印件; 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证明(含中文翻译件) 及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文书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无误后向区侨务、外事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序号
类别
条件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门核查


15


在本市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


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 5 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中只提供 5 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还需同时提交父母在本市居住的有关证明;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区教育部门整理相关基本情况表(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类型及号码、家长或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台湾居住地等),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核查身份

16

其它类
在本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
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5 年以上
(含 5 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在同一区内连续 5 年有效期居
住证(或连续 5 年营业执照、
或连续 5 年依法纳税证明),
在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 5 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 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17
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的非户籍
适龄子女
父(母)本市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过渡期类
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 80 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该政策执行
至 2023 年 1 月 1 日止 。
有效期内居住证,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 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确认材料
说明: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
2. 以上未涉及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予以确定 。
【2020年佛山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一览表】3. 考生及父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以最新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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