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一、复试目的
【南京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复试旨在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考核考生初试中未能体现出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知识水平、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协作精神和综合素质 。复试中鼓励各院(系、所)借鉴先进的人才选拔技术提高复试工作质量,使复试工作更加安全、公平、科学 。
二、复试组织
1、各院(系、所)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经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复试前一周左右在本院(系、所)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系、所)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
各院(系、所)复试细则中应说明我校今年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各专业拟录取人数、复试人数、复试安排、录取办法等具体规定 。复试细则中还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邮件、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
各院(系、所)根据我校远程网络复试操作指南,制定相应的操作手册,提前公布,供参加复试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使用 。
2、各院(系、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对参加复试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明确复试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
按复试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各院(系、所)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及以上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同时,指定专人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 。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 。
3、各院(系、所)须在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拟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复试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须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拟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其中,根据国家规定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拟录取名单时应备注说明 。
4、各院(系、所)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复试过程必须规范,严格按保密要求和操作规定执行 。要指定专人做好文字记录,在线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院系妥善保管不少于1年 。
复试试题、答案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院(系、所)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复试命题、笔试、阅卷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学校相关组织要求执行 。笔试部分的命题、阅卷、核分、登分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面试部分须由面试小组精心组织,做好抽题、分组等工作,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 。
所有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落实保密责任,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 。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网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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