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全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
苏教学函〔2020〕12号
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
为做好我省2021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接收院校及计划申报
1.2021年“专转本”计划在2020年基础上适当增加,主要安排在普通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 。
2.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普通高职(专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工作,计划900个 。
3.接收高校要将“专转本”工作纳入学校本科培养规模,根据“专转本”生源情况、自身办学条件和往年接收规模,合理地申报接收计划 。要按照本科专业与报考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基本相同的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认真制订“专转本”专业计划 。“专转本”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超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普通高校“专转本” 选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苏教学函〔2020〕11 号)附件1中注明的本科招生专业 。请接收高校于2020年12月15日前将《2021年“专转本计划申报表》(Excel电子文本和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文本各1份)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电子邮箱jssjyt_xsc@163.com 。与2020年相比,拟调整接收规模和专业的高校要专门提交报告,并在申报计划表中作明确备注 。省教育厅对各校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后下达 。
4.接收高校应根据我厅下达的“专转本”计划,制定办班简章 。简章应明确招生人数、专业名称、专业要求、办班地点、学费标准、培养方式、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等内容 。简章应上网供考生查询 。
二、选拔对象及方法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全文】1.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设区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
2.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三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印发;少数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由接收高校自主招生,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
3.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2021年,自主招生计划为950个,安排在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6所普通公办院校,只面向国家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 。自主招生工作在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推荐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须在普通高校“专转本”统一考试学生报名前结束 。自2022年起不再举办高校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计划并入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
三、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报名工作安排在2021年1月中上旬 。
2.报名资格审查 。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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