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2021年初中新生入学早知道一览( 二 )


如果新生的监护人名下拥有产权住房 , 应在规定时间内 , 将新生及监护人户口迁移到监护人的产权房处 , 并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
8.在非监护人户口簿上挂靠的新生如何入学?
答:(1)如果新生及监护人有产权住房(非与他人共有) , 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新生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产权住房地址 , 在产权住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
(2)如果新生及监护人名下没有产权住房 , 监护人需向学校提供《住房信息查询委托书》 , 配合学校做好审核工作 , 经核实监护人所述情况属实的 , 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9.购买二手房的新生怎样入学?
答:(1)每套二手房的买方与卖方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孩子在施教区初中报名就读 。
(2)买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产权证、新生及监护人户口迁入手续 , 并实际居住 。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购买二手房家庭的新生可在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初中正常报名入学 。
10.残障新生如何入学?
答:患有视力障碍(含低视力)、听力障碍的残障新生家长可以分别与南京市盲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6621061)、南京市聋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13505193201)联系入学事宜 。患有智力障碍、多重障碍的残障新生家长可以与江宁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52702886、52394577转8002)咨询入学相关事宜 , 该校将在本区招生意见公布后专门安排时间接待家长和新生 。如果新生残障程度较轻、教育评估认为具备在普通初中随班就读的能力 , 家长可以与所在施教区初中联系报名入学事宜 。
11.户口属于南京市其他区的新生怎样入学?
答: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 。确需在江宁区报名入学的 , 可以参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 。
1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怎样入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 , 跟随其来宁务工的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口适龄新生 。不包括本市户口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
随迁子女申请到江宁区公办初中就读 , 其法定监护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家庭居民户口簿;
②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③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 , 或个人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④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生学籍卡 。
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
本区招生意见公布后 , 随迁子女需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申请入学 , 然后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 , 在规定时间持以上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 并签署相关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 。
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本区公办初中入学 。
13.选择民办学校如何报名?
答:新生监护人在江宁区招生意见公布后 , 关注相应民办初中的招生简章 , 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内 , 根据民办初中发布的招生简章自主报名 。
14.新生报名后怎样知道是否已被录取?
答:8月10日前 , 各初中根据上级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单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 。
15.普通高中招生的指标生政策简介 。
答:指标生政策是指将四星级优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给初中学校 。取得指标生报名资格 , 需同时满足四个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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