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机构备案申请不通过怎么办

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机构备案申请审核通不过怎么办?
审核通不过,该机构不得从事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 。区卫健部门接收托育机构备案申请全部材料后,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卫健部门会将需完善信息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可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后重新提交申请,直到符合备案要求,再发放《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
备案流程如下:
向区卫健委申请机构账号后,登录“南京0-3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参考《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参考目录》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和《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机构备案申请不通过怎么办】
1、举办营利性的,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举办非营利性的,提供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
2、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租赁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 。
3、在住建部门申请的房屋安全鉴定材料 。
4、机构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 。
5、妇幼保健机构出具为“合格”的《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
6、消防部门规定应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
7、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
当上述所有备案材料办结后,托育机构应向区卫健委提交备案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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