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高淳区招生入学政策 2020年南京高淳区招生入学政策怎样

南京市高淳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教育局负责实施 。成立以区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科室为成员的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称区招考中心),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
二、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其法定监护人)一致 。
(一)小学
1.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
2.6月26日至27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到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
(二)初中
7月3日至4日,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户口簿、房产证、学籍卡等材料,至户籍所在街镇中心小学(淳溪、古柏街道范围内小学毕业生在本校)进行报名登记 。
(三)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四)对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招生学校统一安排补报名,学校须在醒目处张贴公布补报名日期 。
(五)2020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未在规定时间前办理家庭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三者一致的,学校登记信息并上报区招考中心 。在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学位派定完成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提醒:2021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范围内的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
三、入学工作管理
(一)报名审核
各义务教育学校须严格审核新生报名登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新生信息录入《南京市高淳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区招考中心审核报名系统新生信息,与户籍、房产等主管部门进行数据比对 。报名工作结束后,将新生信息与学籍库对接,与报名系统信息不符的学生都不予办理学籍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新生信息审核和网上录入工作 。
(二)班额控制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加强入学工作组织领导,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班级学额,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
四、施教区范围
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按城区(淳溪街道)、新区(古柏街道)和其他六个街镇进行划分 。城区、新区以外的六个街镇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相对独立,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街镇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2020年城区、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范围为:
(一)小学
1.区实验小学学山校区:沿石臼湖南路-石臼湖北路-镇兴路-太安路-芜太路-官溪河-官溪路-湖滨大道-石臼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 。
2.区宝塔小学励志路校区:沿石臼湖南路-石臼湖北路-芜太路-水阳江路-湖滨大道-石臼湖南路所形成的区域 。
3.区淳溪中心小学:沿石臼湖北路-芜太路-太安路-镇兴路-石臼湖北路所形成的区域 。
4.区新城小学(南京市芳草园小学分校):芜太路以北的碧桂园、中交荣域、天福苑、中宏万家、丰和湾、宝龙广场、海尔一号公馆等住宅小区,及芜太路以北的花奔村、姜家村和汶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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