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长秀仕家安居房项目第二批房源选房方案一览( 二 )


(B1户型)、120㎡户型(C户型)的房源分别放置在四个抽签箱,每位选房对象可选择任一户型/1 次/1个 。
2.选房对象选定配售房号后,现场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视为选房成功,在当天未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的视为放弃,房源在次日重新进入本批次房源库 。签署《安居房选房确认书》后不能更名、更换房号、擅自调换 。
3.排号在前的入围对象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入围对象依次递补,入围对象全部选完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由轮候选房对象依次递补,直至本批次全部房源被选完或全部选房对象选完为止 。
4.本批次选房配售房源全部被选完后,轮候选房对象未能参与本批次递补选房的,可参与本项目下一批次房源(本批次若有退出房源纳入共同配售)或其他项目选房 。
5.选房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累计2次以上的,其取得的《海口市安居房保障资格(轮候)通知书》失效,且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安居房时不予受理:
①报名本项目且被确认为入围对象的,本批次房源选房活动开展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选房的;
②选房对象选定配售房号后,因自身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购买、资金及按揭贷款问题等)未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买卖合同的;
③因自身原因导致签订的购房合同被解除的 。
6.同时报名两个及以上海口市安居房项目的申购登记的,每个家庭仅能选购 1 套,选房对象在本项目签订《安居房选房确认书》后,其他项目申购资格自动失效 。如果选房对象已在其他安居房项目办理申购登记,签订《安居房选房确认书》或者《销售合同》,则丧失本项目的选房资格,其选房顺序自动失效,由后续选房对象依次替补 。
五、责任分工
本次安居房选房工作由海口辰睿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口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指导监督,各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辖区公安派出所协助配合 。全过程接受公证及社会各界监督
六、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对选房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 。邀请公证处、媒体、摇号代表参与选房配售过程监督 。
七、选房活动要求
【海口长秀仕家安居房项目第二批房源选房方案一览】为避免人群过多聚集,建议选房对象本人参加即可 。选房对象本人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查验后,符合防疫工作要求方可入场 。参加活动人员需进行体温测量,并需全程佩戴口罩 。如选房对象本人无法参加活动的,需出具公证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及范围),由受托人携带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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