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职称资助申请指南在哪里看 广州黄埔区职称资助申请指南

?资助标准
(一)职称晋升培养资助
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副高级职称,一次性资助4000元;取得正高级职称,一次性资助8000元 。
(二)新职业标准开发、职称评价标准编制资助
企业参与国家新职业标准开发或全省职称评价标准编制的,经国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并发布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资助 。
(三)企业自主评审资助
企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组建副高级以上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开展自主评审工作的,给予15万元一次性资助 。
?受理时间
常年受理
?申请对象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有关规定的企业或机构,及在前述单位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
?申请条件
(一)职称晋升培养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时在黄埔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以及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航运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绿色低碳、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的用人单位工作,与该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2、自2021年9月27日以来,在黄埔区重点产业的用人单位工作期间,通过全国统考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职称评审(含具有省市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企业自主评审)取得广东省核发的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证书;
3、在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工作职务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广东省职称证书所载专业一致 。
4、在符合条件之日起1年内(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批准时间或广东省职称评审通过时间为准)提出申请 。
(二)新职业标准开发、职称评价标准编制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技术实力出众,在新职业应用或职称评价上代表性强;
2、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被选为省级职称评价标准编制或国家新职业标准开发参与单位;
3、主导新职业标准开发或职称评价标准编制,标准经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并发布 。
4、应在符合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
(三)企业自主评审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广东省职称自主评审管理服务规定》(粤人社规〔2020〕33号),具备职称自主评审条件的企业 。
2、自主评审经区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
3、组建副高级以上职称评审委员会;
4、开展自主评审业务,评审结果已报备区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
5、应在符合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
?申报材料
以下各项材料须原件上传,如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则均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单位公章:
(一)共性材料(均需提供)
1、提供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纳税证明(从网上税局打印近一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及“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最新的月报和上一年度的年报;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信息变更,则由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黄埔区各街镇(含生物岛)统计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4、收款确认函(表格按申请类型选择模板电脑填写,双面打印,手写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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