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青剑湖学校2020年秋季小学部招生简章

一、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
二、施教区范围
康洲街以东、中环北线以南、亭青街以西、阳澄湖大道以北区域,包括雍景湾花园、上君花园、栖湖名苑、景悦星湖花苑、上郡花园、大家、青湖丽苑、青湖丽苑二期、美庐、唯亭镇唯观路8号、观澜丽宫等以及在此范围内其它开发并交房的住宅楼盘 。
三、报名办法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6月15日——6月22日
适龄儿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具体填写办法见下方附件:
《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小程序入口及操作指南》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材料6月26日——6月27日
1.分时段错时审核:
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审核材料分时段错时进行,请家长自带黑色水笔,有序进校 。(具体到校审核时间、地点,6月26日前,学校会通过平台发送消息告知 。请家长登录信息采集小程序后,在我的→消息中查看)
2.现场审核地点:青剑湖学校
3.现场审核时需交验的原件和复印件:
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原件带回,复印件留校备查) 。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港澳台、华侨,提供通行证或者护照等相关证明 。
②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 。产证是2019年5月16日(含5月16日)之前的,必须是五年内小学学位未被使用过入学登记,如果是2019年5月16日新政之后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者不动产证的必须是九年内未使用过入学登记 。
③夫妻结婚证 。
④适龄儿童的婴儿出生证 。
⑤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 。
⑥打印好系统里的新生信息采集表(网上填报审核通过,即可打印)
⑦其它证件、相关证明材料
特殊情况:
(1)房产“共有人”,除父母、入学孩子之外,有第三方人员(外祖父母、祖父母、入学孩子兄弟姐妹),监护人(夫妻双方)提供“六区唯一房产信息”原件 。
(2)多套房产“共有人”, 除父母、入学孩子之外,均有第三方人员(外祖父母、祖父母、入学孩子兄弟姐妹),监护人(夫妻双方)提供“六区房产信息”原件,所有房产证明的原件,由学校审核后,提供本校施教区内一处具备长期居住条件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
(3)具有本校施教区内户籍,学生父母在苏州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父母及其子女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生活 。监护人(夫妻双方)提供“六区无房产信息”原件 。
(4)所提供的房产,人均面积小于18平方米 。监护人(夫妻双方)提供“六区唯一房产信息”原件 。
(5)父母离异,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确定孩子的监护人,以监护人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 。监护人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的原件、复印件 。(有明确的孩子抚养权内容,国家相关机构盖章 。)
离婚后如果已经再婚,按照新家庭人员登记,要求“同5”,同时提供再婚结婚证 。
(6)关于有青剑湖学校施教区内已经交付房产的合同房 。提供监护人(夫妻双方) “六区无房产信息”原件,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及交房通知单等材料原件和清晰完整的复印件 。
【注:关于购房合同的复印,封面+前面7页左右,体现买受人、房屋坐落、交房日期页等信息+签字页;8月31号之前拿到房产证,来校修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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