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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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通知》第6条明确,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目的是坚决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这个“同步”,并不一定是在“同一天”,而是指“同一个时间段” 。
《通知》要求,招生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至8月中旬,不得早于5月1日,具体招生时间由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 。
“公民同招”要求在2019年教育部和我省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就已经明确,我省从去年起就已经开始试行 。
《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节选:
二、严格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要求
4.加强招生计划审核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核准的办学规模和学校的办学条件、标准班额等,审核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和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学校须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招生前,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所辖学校设定招生计划数量,做到招收学生数与注册学籍数一致,并按规定控制班额 。2020年开始,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
5.明确学校招生范围 。各地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原则,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与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根据划定的学区招收学生,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变更服务片区范围 。服务片区范围确需调整的,要进行风险评估,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报批程序,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民办学校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内招生,具体报名对象范围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满足审批地入学需求后仍有空余学额的,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范围,原则上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
6.全面实行公民同招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招生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至8月中旬,不得早于5月1日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设区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 。
7.坚决落实免试要求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公办学校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热点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的招生方案须报审批的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可进行体育或艺术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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