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小学报名条件 宜兴小学入学要求( 二 )


(3)学生随父母(或父母一方)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实际常年同住,直系上一辈在施教区拥有正式户籍和房产 。
(4)符合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学办理:
一是父母离异或学生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
二是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境)、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为施教区单立户口,或投靠亲属在施教区落户;
三是在城区集体户口的子女入学,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施教区学校入学;
四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的被拆迁户子女入学,凭拆迁安置的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的学校就读;
五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学,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
2.报名形式:采用“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具体由属地决定 。)
三、民办学校招生
1.报名条件:符合我市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以报名我市民办学校,但只能在民办学校或相应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而且限报1所 。
2.报名形式:依托宜兴市招生入学信息平台,采用“网上登记+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招生 。
3.相关说明:
(1)报名人数未超过审批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后续不再补录 。
(2)报名人数超过审批计划的,以实名摇号方式随机录取,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参加 。
(3)摇号未录取的,由相应施教区内的公办学校按本年度招生办法执行 。
(4)已被民办录取但又放弃学位的,视全市公办学校空额情况于8月底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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