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中考新方案 2021无锡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原文( 二 )


市属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5月31日-6月4日接受市区学生报名,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 。区属民办初中5月31日-6月2日只接受本区内学生报名,截止后锁定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或取消 。区属民办初中如果区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该学校报名结束;如果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批准后于6月3日-4日接受市区其他学生报名,经补报名后如果区内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只在区内报名人数中电脑派位,区外报名无效;如果区内学生的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则区内报名全部录取,剩余计划少于区外报名人数的,在区外报名人数中电脑派位;如果区内外所有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 。
(5)6月7日-8日,各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对报名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取消术科测评、电脑派位或录取资格 。
(6)6月19日-20日,公办特色初中(项目)(湖滨中学、第一女子中学、梁溪中学、天一中学超常教育实验项目)进行术科测评 。
(7)6月21日-22日,各小学组织毕业考试 。
(8)6月23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电脑派位 。
(9)6月24日-25日,各民办初中和公办特色初中(项目)录取 。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区初中招生办公室安排对口入学 。
(10)7月16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
相关政策
1.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取得《江苏省居住证》半年以上,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可向公办学校申请入学,由各地和相关学校视情安排 。对持有效期内《无锡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其随带子女按照无锡市户籍居民子女入学条件入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江苏省居住证在锡持有人享受本市公共服务待遇的通知》(锡政办发〔2015〕152号)要求,研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务 。
2.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驻锡部队干部随军随调家属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意见》(锡政办发〔2008〕7号)精神办理 。
3.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141号)精神办理 。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精神办理 。
5.港澳台商子女入学,按《市教育局、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在锡台商子女入学问题的若干意见》(锡教发〔2006〕180号)精神办理 。
6.院士或国家级专家的子女(含第三代)入学,按我市《落实在锡院士和国家级专家有关待遇的实施细则》(锡委知办〔2002〕3号)精神办理 。
7.市区引进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的随归子女入学,按我市《<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试行规定>的实施细则》(锡委办发〔2007〕8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转发无锡市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530”企业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锡政办发〔2009〕151号)精神办理 。市区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太湖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实施办法》(锡人才办〔2019〕9号)和《关于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若干举措》(锡人才办〔2020〕7号)精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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