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宝鸡市金台教育局官网 2022宝鸡金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二 )


3.招生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学校组织专人根据网上预审情况,再对户口簿、 房产证等资料进行现场初审 。对提交资料不全的要求补充资料;对提交虚假资料的取消本校报名资格;对不在本学区或超出本校招生计划的要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引导家长按学区或相对就近的有空缺学位的学校报名 。区局将在学校初审的基础上,组织专人进行复审 。
四、招生纪律
1.落实“十项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 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 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名、宣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的大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 。
2.加强政策宣传 。学校要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大力推进“阳光招生” 。要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公布学区划分、登记流程、审核条件、时间安排等政策规定,引导广大家长知晓政策,避免盲目跟风择校,维护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 。
3.严格执纪问责 。学校要健全完善招生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对发生违规招生、 违规办学等行为的学校,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负责人约谈、 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
金台区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917-352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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