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州经开幼儿园+小学+初中+外地户口入学政策( 二 )


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采取送教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
(五)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原则 。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就近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
2.入学对象 。小学为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为本市小学毕(修)业生 。
3.入学条件 。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父母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且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父母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保的凭证;父母与常州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有工商营业执照 。
4.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监护人,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各地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做好随迁子女报名入学工作 。
(六)港澳台胞、引进人才子女及外籍儿童少年入学
港澳台胞、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有房产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就读;无房产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 。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
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等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
(七)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
对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援疆援藏援青援陕及支边人员、“常商服务卡”持有人、对常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人员等优抚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入学操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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