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店有“内鬼”,个人信息被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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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店有“内鬼”,个人信息被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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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工作之便
将客户手机号码提供给他人
【|手机店有“内鬼”,个人信息被偷走了...】用于网上注册从中非法获利



近日
鹤岭派出所民警经过调查
行政拘留了一名手机通讯店工作人员




经查 , 2020年12月至2021年10月期间 , 在手机通讯店工作的黄某利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工作之便 , 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 , 将客户的手机号码提供给他人 , 用于网上注册京东、抖音、支付宝等平台 , 黄某从中非法获利986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 , 公安机关对黄某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 同时 , 涉事手机通讯店因内部疏于管理 , 造成公民个人信息泄露 , 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警告 。
雨湖公安提醒广大通讯店业主 , 一定要加强内部管理 , 对于类似案件 , 最高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下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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