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徐州市2021年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教育(教体)局,各有关学校:
现将《徐州市2021年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徐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5日
(此文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徐州市2021年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徐州市2021年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1年徐州市区(不含铜山区、贾汪区,下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徐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徐教规〔2021〕3号)制定本办法 。
一、招生计划
徐州市区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21000人,其中普通高中11600人,职业学校9400人 。
市区热点优质普通高中(徐州市第一中学、徐州中学、徐州市第二中学、徐州市第三中学、徐州高级中学、徐州市第五中学、徐州市第三十六中学、徐州市侯集高级中学、徐州开发区高级中学、徐州市矿大实验学校、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的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计划和指标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自主招生计划)的70%,统招生计划占本校招生计划的30% 。
二、报名要求
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不得报名 。
因区划调整而导致考生报考考区变化的,区划调整后考生学籍按新区划管理,区划调整三年内,可根据考生本人意愿选择在原考区或新考区报考 。
就读于徐州市区并有徐州市区学籍的在徐州经商、务工的非徐州市区户籍人员子女,与徐州市区户口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
往届生不能报考四星级高中 。
三、普通高中指标生
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根据各毕业初中学校有指标生资格学生人数分配到各报名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 。在外就读超过一年或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
各初中学校将本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名单于6月1日至6月7日在学校公示一周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指标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取消其指标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四、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项目设置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
第1小批:四星级高中等自主招生或艺体特长生可报1个志愿(不兼报);
第2小批: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可填报3个志愿,A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
第3小批: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学校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第4小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可填报2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和高技能人才班 。
第1小批:其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可报1个志愿;
第2小批: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和高技能人才班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工和中级工 。
第1小批: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2小批: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学校和技工学校高级工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第3小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级工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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