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2021年招生通告 扬州市江都实验小学网上报名

我校原定7月底启动的一年级招生工作因服从疫情防控需要而延期 。现根据江都区教育局9月11日《关于有序开展江都主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的通告》 , 我校三个校区将在9月16日开始进行新生招收工作 , 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新 校 区
1入学条件
1. 年龄: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
2. 适龄儿童随父母居住在我校新校区施教区内 , 适龄儿童的父母为房屋产权所有人 。
我校新校区施教区为:新都路以西 , 老通扬运河以北 , 华山路以南 , 西至广陵界 。
3. 适龄儿童父母在江都城区均无房产 , 但随其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 , 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 。
4. 学校施教区内持有本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员、江都区进城务工人员中 , 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产权房的 , 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新校区范围内的到樊套小学) 。
(注:新校区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有意向到老校区就读的 , 可在新校区办理报名手续时提出申请 , 经调查核实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 , 在老校区张榜公布 。)
2报名时间
9月16日—9月20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特别说明:我校区前期发放的“报名预约单”日期顺延 , 但时段不变 , 请在对应的日期内按照约定时段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
如预约单遗失 , 请在9月20日下午来我校区办理报名手续 。
预约单新旧日期对应如下:
江都区实验小学新校区(黄山路600号) 。
4报名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 , 在一名监护人的陪同下携带下列证件到上述地点报名(请自带黑水笔) 。
1.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上须有儿童身份证号);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小学2021年招生通告 扬州市江都实验小学网上报名】2. 适龄儿童出生证原件;
3. 经区教育局初教科验核的《江都区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或《幼儿成长手册》;
4. 儿童监护人房产材料;
▲以第一监护人房产认定的 , 仅需提供一监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以第二监护人房产认定的 , 除需提供二监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 还需提供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第一监护人(夫妇双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以第三监护人房产认定的 , 除需提供三监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 还需提供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第一监护人(夫妇双方)、第二监护人(夫妇双方)“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可至江都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打印、盖章 。(无费用)
(需提供的房产证明材料对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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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插图
5录取办法
适龄儿童报名后经调查核实 , 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 , 于9月25日张榜公布 , 接受群众监督 。经城区小学招生办公室确认后发给入学通知书 。
6特别提醒
1. 因疫情防控需要 , 报名时须做到以下几点:
(1)每名适龄儿童只能由一名监护人(儿童父母)陪同办理入学手续 。监护人进入校门前 , 必须出示并由学校查验预约单、健康码、行程码 , 凡是缺少其中一项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 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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