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兴泰中心小学2021年秋学期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
(二)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的原则,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入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 。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普教科确认 。
三、招生报名办法及有关情况说明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分为报名登记审核、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和区教育局审核办理学籍三个环节 。学校按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 。今年,我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全面通过“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实行招生,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建立统一规范、公平、透明的招生秩序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儿童等可以按时到学校现场报名 。
招生时间安排: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为7月21日—23日,每日9:00—16:00 。
四、报名资料提供及施教区的认定
施教区招生
1. 具有所在我校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动产(或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不符合网上报名要求,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 。
2. 房屋产权性质:不动产(或房产)证是指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或祖辈持有的普通住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的完全产权,与家庭成员(三代以内的直系)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普通住房、车库、期房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
【2021年姜堰区兴泰中心小学招生公告+报名指南】兴泰小学仍按原兴泰镇范围进行招生 。在原兴泰镇范围内居住、具有原兴泰镇户籍的,在入学报名时可放宽不动产(或房产)要求,只要实际居住在兴泰即可 。
3. 一年级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不动产(或房产)证;
(3)户口簿或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
(5)幼儿发展报告书 。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
1.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到流入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符合入学条件,尚未进行入学登记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和本地学生同时到我校办理入学登记、审核手续 。
2. 一年级外来务工子女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幼儿发展报告书
(2)户口簿或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证;
(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在原兴泰范围内的居住证;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原兴泰镇范围内有相对稳定工作(截止2021年6月30日务工或经商至少满1年)的证明:①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保手续;②个体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 。
五、网上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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