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州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2021年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和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
2.坚持公办学校“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定公办学校施教区,严格执行施教区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 。
3.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统筹安排残疾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纪律,实行阳光招生 。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1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 。
三学校施教区的确定和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
(一)根据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划定学校施教区 。
(二)确定入学新生所属施教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保持一致 。
(2)户籍住址、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和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
(3)申请入学学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于今年7月16日前办理好房屋产权及户籍手续,并实际居住 。
(三)继续实行学段管理制度 。
从2019年起,学段内(小学6年或初中3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可以入学) 。
(四)有下列情况的,凭相关材料,可按照划定的施教区入学:
1.父母在城区确无自有住房(家长向接受报名的学校提出无房核查申请,由学校组织统一核查),长期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且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口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籍,且从未迁移过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坐落地与户籍地址一致,此房产可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
2.革命烈士、现役军人(含武警)、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公派出国人员、当年度军队转业安置人员、高层次人才及对泰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其子女当年入学,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 。
3.对当年(从2020年9月1日起计算)支持旧城改造,按期拆迁的拆迁户子女,因拆迁安置暂未搬进新居的,可安排在被拆迁地或安置地施教区内学校就读 。
四报名办法
1.学校招生分为报名登记审核、录取公示、办理学籍三个环节 。各学校按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 。
2.为方便广大群众,提高教育服务效能,今年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网上招生报名,通过阳光招生系统,实行招生报名户籍、房产等信息网上比对验核,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 。网上报名端口、报名方法及流程将于7月上旬发布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可以按时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由学校现场帮助进行网上报名 。
五报名登记及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
1.报名登记时间: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2—13日,7月14—15日摇号,并公布录取名单,已被录取的不再参加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未被录取的学生参加公办学校招生报名 。每名学生只能报名1所民办学校 。
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6—18日 。
7月19—22日,组织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和特殊儿童少年等进行学校现场验核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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