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全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 二 )


三、完善工作机制:
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政策性强且涉及广大学员和培训机构的直接利益 。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监管、引导、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预收费监管早落地、见实效 。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要按设区市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原则,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启动监管平台选建工作 。各部门要将预收费监管列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年审年检和教育督导范围,确保培训服务交易安全,切实维护大局稳定 。
(二)强化协同监管 。各地教育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运营和预收费日常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研判线索,强化风险排查和源头化解;地方金融监管、人民银行和银保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等机构配合教育部门依法做好预收费托管、风险保证金存管、培训领域贷款业务合规管理工作,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办理;税务部门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纳税情况进行监管,对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
(三)完善配套机制 。各地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在学员卡、合同、缴费凭证等载明监管专户账户等信息,督促培训机构将所有课程纳入监管 。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纳入监管的培训机构名单、课程、价格等内容,开通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要指导托管银行和培训机构规范签订托管服务协议,为实施监管提供支撑 。要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培训机构监管专户实行动态监测,制定风险定级标准,根据风险程度,向社会发布风险警示 。要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管机制,加强预收费行为信用管理,依法依规认定失信行为,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要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自律公约、宣传培训等工作,引导培训机构主动接受监管,自觉规范运营 。
(四)做好督导考核 。各地要压实县级属地责任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条线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督导、巡察等作用,通过挂牌督办、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等方式,传导压力,推动工作 。要对相关部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监管缺失、群众反映强烈或产生较大舆情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问责 。托管银行应当将协助预收费资金查询、托管、冻结等工作纳入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银保监部门可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
【盐城全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五)重视宣传引导 。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意识 。加强对家长的风险防范引导,宣传国家政策要求、消费注意事项等,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合理预付培训费,主动索要发票等收付款凭证,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正当合法维权,共建共享校外培训市场良好消费环境 。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分类管理等规定,参照本通知相关要求,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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