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各个岗位的任职要求】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需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党员,中专以上学历,年龄50岁以下 。岗位考核办法是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群众考核相结合 , 德、能、勤、绩全面考核 。
专业技术岗位
十二级岗位须取得相应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十一级岗位须在十二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十级岗位须取得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八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七级岗位须取得相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六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五级岗位须在七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二00九年获得助理级人员可以竟聘十二级岗位;二00九年获得中级资格人员可以竟聘十级岗位;二00九年获得副高级人员可以竟聘七级岗位 。
工勤岗位
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行业考评;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 , 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 , 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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