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1、承担责任形式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2、合伙人数不同:合伙企业应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设立,其中有限合伙企业应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合伙人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3、出资方式要求不同:合伙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使用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但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则不能以劳务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此外,首次设立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三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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