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啥意思 ?如何解决融资租赁的合同纠纷呢?


融资租赁是啥意思 ?如何解决融资租赁的合同纠纷呢?

按照法律的定义,融资租赁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 。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 。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 , 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 , 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
那么融资租赁有什么功能呢?
1. 融资功能:融资租赁从其本质上看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它是为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产生的 。
1. 促销功能:融资租赁可以用“以租代销”的形式,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
2. 投资功能:租赁业务也是一种投资行为 。
3. 资产管理功能:融资租赁将资金运动与实物运动联系起来 。
那么当产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时该如何解决呢?
一)注意时效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请求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即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因此,融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后,要及时向法院起诉 , 主张权利,以免超过时效,而得不到法律保护 。
(二)注意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包括出租人、承租人 。供货人是否需要列为当事人,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但供货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的 , 则不应当将供货人列为当事人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与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实际使用人列为案件的当事人 。
(三)注意案件的管辖地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当事人未选择管辖法院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租赁物的使用地即为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地 。因此,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 , 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管辖法院 。
(四)注意选择恰当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 , 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仲裁作出的裁决,由仲裁机构制作仲裁裁决书 。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 。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纠纷也同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这四种方法来解决 。
(五)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应采取的对策在实践中,常有承租人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而导致破产的情况 , 这往往会影响到出租人债权利益的实现 。对此,承租人应采取如下对策:
(1)在承租人破产时 , 出租人可以将租赁物收回,也可以申请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拍卖租赁物 , 将拍卖所得款用以清偿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债务 。租赁物价值大于出租人债权的,其超出部分应退还承租人;租赁物价值小于出租人债权的,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应作为一般债权参加破产清偿程序,或者要求承租人的保证人清偿 。
(2)在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以作为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 , 参加破产程序;出租人的债权有第三人提供保证的 , 出租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
(3)出租人在参加承租人破产清偿后,其债权未能全部受偿的 , 可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追偿 。
【融资租赁是啥意思 ?如何解决融资租赁的合同纠纷呢?】(4)出租人决定不参加承租人破产程序的,应及时通知承租人的保证人,保证人可以就保证债务的数额申报债权参加破产分配 。

相关经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