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4.1原则中提及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核心,它就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就像众多事物一样,如果偏离了核心就会失去方向或失去作用,这是实施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
一、认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 ,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 。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横向方面:各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建立责任制时,可以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如安全、设备、计划、技术、生产、基建、人事、财务、设计、档案、培训、党办、宣传、团委等部门),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作出规定 。
纵向方面:从上到下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即从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层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职责的制定与落实
制定安全生产职责就是根据不同的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岗位不同,则职责不同 。安全生产职责的重要要素是法定性,即要依法制定 。依法制定的这个 “法”应当是两层含义,一是法律法规所确定的职责 , 二是企业规章制度所确定的职责 。对于安全生产职责的制定要遵循“做什么、担什么;法责严、增责慎;避交叉、目标清;易熟记,可操作;能考核,奖罚明 。”其中“法责严、增责慎”需要尤为重视,一方面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不能随意减少,这是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铁律;另一方面,在符合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不减少有关法定职责条款基础上,可以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适当增加相应的职责条款,但必须慎行,不能随意增加 , 否则执行难,有可能影响法定职责的执行 。
安全生产职责 , 落实是关键 。企业应采取以下途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并将总体目标层层分解 ,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在企业内形成一个自上而下分解到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培训
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企业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等实施 。要通过教育培训,提升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 。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与奖惩
加强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 。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要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 , 制定出科学有效的考核办法,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 。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者、全面落实责任者 , 惩处不落实责任者、部分落实责任者,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时,我们要牢牢抓住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核心,否则 ,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就会失去方向或失去作用,最终要么不知道为什么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为一种形式主义的东西 , 要么就会被动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偏离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核心 。
实际上,只要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一核心,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的规范化、设备设施安全的本质化、作业环境器具的定置化 , 也就达到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要求 。
总之,企业必须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核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才能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健康持续稳步地发展 , 才能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