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解除同居关系

1、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双方无须去法院办理解除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2、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也就是说 , 只要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想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办理解除同居关系 , 不限于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范围;
3、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同居 。此种情况与第二种情况相似,因此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财产 , 判决子女抚养的问题 。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 ,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 , 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
【怎么才能解除同居关系】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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