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局的职责:
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等工作 。
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通知单位自己要解除劳动合同,不用单位批准 。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 , 也不用批准 , 可以立马走人 。并且,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应对措施:
【我辞工不批劳动局管吗】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也无需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 , 向单位索赔;如果单位不赔偿,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