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适用范围

扬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扬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适用范围】?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 。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和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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