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合法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
(一)什么人可以立遗嘱?
1、立遗嘱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 ,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2、遗嘱人有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 。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3、立遗嘱人有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 。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 , 应认定无效 。
(二)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三)遗嘱有哪些形式?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任何一种形式的遗嘱,只要是依法设立,都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但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效力最强的一种,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办理遗嘱公证的指导意见 岳阳遗嘱公证办理指南】(四)公证遗嘱需准备什么?
一、立遗嘱人本人身份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
三、财产凭证:
(1)房屋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国土证),若房屋属于房改房,则需在房屋档案馆调取房屋信息档案表及房改审批表;
(2)车辆类:机动车登记证及机动车行驶证;
(3)公司股权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4)存款类:提供银行存折、存单等相关存款凭证 。
四、由所在单位或社区开具家庭成员情况证明(证明内容包含:本人基本情况、父母、配偶、子女及遗嘱受益人基本信息);
五、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遗嘱(本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个人财产,个人遗愿) 。
(五)办理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 , 遗嘱人生前仍可撤销或变更所立遗嘱 。遗嘱中的财产在立遗嘱后仍归遗嘱人所有,可依遗嘱人意愿随时处分 。遗嘱人去世前不发生遗嘱生效、财产转移的效力 。遗嘱人去世后,受益人需办理遗嘱继承或受遗赠公证 。
2、遗嘱中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因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 ,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 , 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 , 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
3、若立遗嘱人不能亲自来本处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上门服务的 , 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证明立遗嘱人意识清楚,能真实表达自己意思,且行动不便 。并由主治医生签字,医院加盖公章 。
4、办理遗嘱公证时因公证员会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并需全程录音录像 , 办证时长需两小时左右,请提前电话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