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补领结婚登记证须知
社保、房产、车辆过户、独生子女费领取、遗产继承等不少政务服务和经济活动都需要当事人提供结婚证,随着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进程,多家单位可以共享婚姻登记数据,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但因早年历史婚姻登记档案存在数据缺失、信息不全、人证不符等问题,给群众办事造成了很多不便 。完成补证后 , 在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就可以不用提交纸质版婚姻登记证,直接出示“爱山东”APP上婚姻登记电子证照信息即可 。【金乡婚姻登记处 金乡县结婚证补领通知】
一、补领条件和范围
具有金乡县户籍 , 1950年以来曾经在金乡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如果结婚证丢失了,或结婚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全、有误,目前仍维持该婚姻状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审查后 , 都可以补领结婚证 。
二、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跨区域补领结婚登记证的 , 应当提前网上预约,预审通过后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的户口簿或临时身份证明;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3.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身份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四、办理流程
初审—受理—审查—发证
五、咨询方式
补领婚姻登记证具体办理分为有档可查和无档可查两种,所需提交证明不同,建议当事人办理前可先行电话咨询 。
1.窗口咨询:金乡县为民服务中心一楼9号婚姻登记处窗口;
2.登记处咨询:0537--8712384